为大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重庆市中小学特色学科教师配备计划(简称“双特计划”),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名额
全市21个区县公开招聘名额为2046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若某一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足2︰1,则取消或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
二、招聘条件
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
(二)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或全日制普通高校艺体类专业、师范类专业应届专科及以上毕业;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五)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可推迟到
(六)符合附件1相应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七)不属于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二)资格初审
各区县负责资格初审。
(三)笔试(200分)
全市统一组织进行笔试。
科目 |
内容 |
分值 |
时间 |
地点 |
专业 素质 |
报考岗位专业知识、能力。 |
100分 |
8︰30—10︰00 |
详见 《准考证》 |
教育 理论 |
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 |
100分 |
10︰30—12︰00 |
(四)资格复审
各区县负责资格复审。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招聘名额在10名及以上的岗位可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末名成绩并列者可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1.《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
4.本人签字的《重庆市2012年“双特计划”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不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者,取消报考资格。其缺额由各区县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100分)
各区县教委、人社局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面试。
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该区县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市教委、市人社局备案。
(六)体检
各区县负责组织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教育理论+专业素质)÷2×50%+面试×50%,保留一位小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名额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末名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专业素质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体检参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修订的〈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渝教人〔2010〕51号)进行。
因体检不合格所出现的缺额,由区县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通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