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青少年业余体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教练员的公告
为充实专业人员队伍,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荔湾区青少年业余体校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教练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岗位1个,共1人。
二、资格条件及岗位职责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二)岗位资格条件
具体详见附件1。
(三)岗位职责
具体详见附件1。
三、岗位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招聘单位薪酬制度执行,应发薪金总额不低于4000元/月,购买五险一金,年底按照招聘单位编外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奖励。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9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青少年业余体校三楼办公室(广州市中山七路330号)。
(三)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填写《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计划生育证明等其他证明本人资格和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验证后退还本人),以及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红底彩照3张。
2.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面试成绩取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
(一)时间: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二)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青少年业余体校三楼办公室(广州市中山七路330号)。
六、组织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人选进入组织考察。主要调查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身体状况等情况。
七、体检
按事业单位公招人员体检标准在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63号)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进入聘用环节。经体检不合格的或取消、放弃等原因而不能应聘、录用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八、聘用
通过以上各项招聘程序的方为合格人员,能够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形式,每期合同期限为一年。
公开招聘的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工作人员按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经考核被证明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广州市荔湾区青少年业余体校负责解释、监督。咨询电话:81811439。
附件:1.广州市荔湾区青少年业余体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教练员职位表
2.广州市荔湾区青少年业余体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教练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1
广州市荔湾区青少年业余体校公开招聘
编外合同制教练员职位表
岗位编号 |
招聘单位、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招聘人数 |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
1 |
荔湾区青少年业余体校田径教练员 |
负责区田径项目运动员训练工作,带训人数不少于16人,蹲点学校3间以上,掌握全区训练情况,建立项目管理档案,积极开展教研活动,负责组织区内本项目比赛,组队参加市级以上比赛,完成训练指标、运动员输送、常规市锦标赛及市运会任务。 |
1人 |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2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2、全日制院校运动训练或体育教育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 3、省、市、八一队退役运动员,持有田径项目一级运动员证书,担任专业运动员期间获得全国青少年锦标赛前八名或省运会(省锦标赛)前三名; 4、有半年以上本项目的带训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