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教育系统2016年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阜宁县教育系统2016年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1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报名注意事项1及附件1《阜宁县2016年秋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 报名时间: 2016年9月26日至9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阜宁县南城区上海路168号二楼203室)
联系人:倪老师
联系电话: 0515-89716203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类别(中学教师岗位、县城小学教师岗位、特殊教育教师岗位、农村小学教师岗位)。
①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以报考与教师资格证书相对应的中学教师学科岗位,也可报考小学任一教师学科岗位;小学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只能报小学教师学科岗位;
②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与《教师资格证书》相对应的小学教师学科岗位;
③体育专业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如暂无《教师资格证书》,也可报考中、小学体育教师岗位,但考取后,在三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④阜宁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2016年已被阜宁县公办学校拟录用的人员不得报考。
2.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者姓名、报考学段、报考学科);
②《阜宁县2016年秋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③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已在行政事业单位就业入编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供《就业协议书》或《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
4.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人社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5.县人社局、教育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听候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并缴纳笔试费100元。
6.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的证书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工作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
1.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分学科进行,主要考查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知识。卷面分数为100分,设60分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将在阜宁教育网进行公布,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查询。
2.资格复核。面试前,县人社局、教育局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学科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人员一并进入(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入围),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在阜宁教育网公布。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体育学科面试采用说课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说课70分,技能测试30分),其他学科面试采用说课方式,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凡参加面试人员需交面试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
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70%和面试成绩30%计入(总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届时在阜宁教育网公布,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