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教师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的方法进行,文秘宣传、信息技术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试讲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和教学实践技能。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试讲、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总分各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考试。
2、招聘岗位总成绩按专业技能测试占50%+面试(试讲)50%计算。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专业教师岗位按试讲成绩排序,文秘宣传、信息技术岗位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试讲、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及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相关招聘学校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