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讲课(占比40%)
考生先在备课室(备课)做准备,然后讲课。讲课范围为本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讲课准备时间为10分钟,讲课时间为20分钟。
2.解答问题(占比20%)
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教育、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以及思维和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解答问题时间为20分钟内。
3.技能测试(占比40%)
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岗位)确定技能测试题目及形式,测试时间根据测试题目确定。
进入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和安排见《2016年德城区招聘政府购买服务职业学校教师面试方案》。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可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区教育局按需分配到职业学校,与德城区政府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但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暂转为兼职教师使用,保留资格1年,期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正式签订合同;试用期不合格的,逾期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限为三年。
六、待遇
本次招聘的政府购买服务的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为非在编教师,工作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障及正常的工资晋升参照同单位同资历正式教师执行,由区财政负担。
七、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网站上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将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八、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附件:《德城区招聘政府购买服务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情况表》
德城区人社局
德城区教育局
二〇一六年九月七日
2016年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政府购买服务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招聘岗位情况表(3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