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9月13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北安管理局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9月19-20日,领取地点:农垦北安管理局人社局321室。
3、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专业岗位,经管局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
(三)考试
1、笔试:进行闭卷考试,考试范围为本专业高中知识,各科目试卷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面试。
笔试考试时间:2016年9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按所报岗位1:3比例进入面试。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成绩及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北安管理局网站和笔试考试地点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考试时间:2016年9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试方式如下:
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的考生采取说课的方式。说课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高中电教的考生采取术科考试的方式,术科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笔试占60%,面试占40%。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核算后计算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到低排列,按照招聘人数与岗位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按岗位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选岗
对于同一岗位有两个(含两个)以上单位需要招聘的,该岗位所有拟聘用人员根据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选岗,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具体岗位。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按岗位等额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北安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并经核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享受招聘单位同岗位人员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报管局人社局备案。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招聘人员实行监督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踪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56-6400209(北安管理局纪检委)。
(二)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管理局人社局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后七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期限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2:《农垦北安管理局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
黑龙江省农垦北安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