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往届全日制师范类统招二表本科及以上非在职(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毕业生。全日制统招毕业的研究生,取得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的,可不限当年高考成绩。根据“黑龙江省特设岗位服务协议书”中有关规定,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不允许报名。计算机专业,可以为非师范类毕业生,但三年内必须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
3、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身体心理素质;
4、要求学历为全日制师范类统招二表本科及以上(其当年高考成绩应在二表本科分数线以上),专业对口,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其中计算机专业,可以为非师范类毕业生。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