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县教育局遴选教师公告
为提高我县城内学校教师整体素质,缓解部分学校一线教师短缺的现象。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我县农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中公开遴选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学科及人数
本次共遴选41人,其中:数学2人(二中1人、三中1人),语文3人(新城初中部1人、三中2人),英语6人(新城初中部1人、五小2人,实小2人、三中1人),地理1人(新城初中部),历史3人(新城初中部1人、二中1人、四中1人),生物1人(新城初中部),思想品德1人(新城初中部),音乐1人(新城初中部),体育4人(新城初中部1人、实小2人、三中1人),美术2人(新城初中部1人、五小1人),信息2人(新城初中部1人、实小1人),小学班主任11人(五小8人、实小3人),幼儿园4人(五小2人、实小2人)。
二、遴选条件
1、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与遴选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良好的身体、心理素质、品貌端正。
2、年龄条件。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8月1日后出生)
3、学历条件。小学班主任岗位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中师及以上学历,幼儿园岗位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幼儿师范学校幼师及以上学历,其他岗位均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条件。小学班主任岗位要求普师、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数学四个专业均可,幼儿园岗位要求幼师、幼儿教育、学前教育、音乐、美术五个专业均可,其它岗位均要求专业对口,以上专业均含不低于规定学历的第二学历。同时地理、历史、生物、思想品德和信息技术五个学科除专业对口外,现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一学年及以上(即以2015至2016学年度为准)也可报考本学科。
5、资格条件。幼儿园岗位要求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小学岗位要求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初中岗位要求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6、其他要求。2013年及以后招聘的教师和特岗教师因服务期未满,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当场确认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7日,上午7:30—12:0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依安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3、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①报名表一份(到各中心学校邮箱打印);
②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含专业对口的第二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信网打印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明;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本中心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到各中心学校邮箱打印,按项目如实填写完整,盖章、签字);
⑥近期一寸免冠同底板彩色照片三张。
4、报名注意事项:
①每人只限报一个学科;
②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③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考试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笔试和试讲均实行百分制,笔试和试讲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其中:笔试占考试成绩的50%、试讲占考试成绩的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分值折合后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笔试按报考学科进行本学科教材测试。幼儿园岗位测试以学前教育专业课教材为主,小学班主任岗位测试语文、数学两个学科,各占50分(小学教材占60%,初中教材占40%)。其他学科均测试本学科教材(初中教材占60%、高中教材占40%)。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本学科遴选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选,如果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相应扩大进入试讲人选。
2、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学科知识体系、课程意识和能力、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以及教学语言和提问设计、板书、讲解等基本技能。试讲采取仿真课堂的形式,面对评委讲课,讲课时无师生对话和答疑,讲课时只提供教材、黑板和粉笔,时间为10分钟。试讲课题为报考学段本学科教材(小学班主任试讲学科为小学语文)。
试讲结束后,根据遴选学科按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遴选学科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试讲成绩高者优先聘用,若试讲成绩也并列时,增加遴选人数
3、笔试时间及地点:2016年8月10日上午8:00-10:00 实验中学一号教学楼。
4、试讲时间及地点:2016年8月11日,第五小学。
五、体检、公示、聘用
1、体检。拟聘用人员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依次递补。
2、公示。考试、体检合格人员,在依安县政府网站及教育局指定位置公示5个工作日。
3、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调动、聘用手续。本次聘用人员首先优先于新城初中部聘用,其次按本学科成绩高低自行选择聘用学校。
六、考试纪律
严格工作纪律,县纪检监察部门要进行全程监督,对营私舞弊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服从遴选主管部门的安排及学校的划分,对在报名、笔试、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有关规定由遴选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依 安 县 教 育 局
依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安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