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篮球教师、乒乓球教师、网球教师、艺术类教师(舞蹈、表演方向)和音乐教师(声乐、钢琴方向)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教学业务考核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70%、30%,最后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教学业务考核成绩×30%;
②其它专业科目笔试、教学业务考核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最后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教学业务考核×50%。总成绩相同者以教学业务考核成绩确定取舍。如有教学业务考核成绩相同者,则以试教成绩确定取舍。无须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岗位教学业务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即最后成绩=备课成绩×40%+试教成绩×60%),如出现成绩相同者,则以试教成绩确定取舍。考生成绩在鹰潭市人事考试网和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布。
专业科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及教学业务考核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赣教发〔2010〕09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3、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不进行递补。
(五)政审:经体检合格,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计生机关开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及毕业高校或现所在单位开具的现实表现材料。如政审资格条件不符合或者考生自动放弃的等情况,一律不予递补。对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核或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单位或学校,违规名单在人事考试网公布,三年内禁止参加鹰潭市各类人事招录(聘)考试。
(六)聘用:经体检、政审合格,即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期为三年。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待遇,如试用期不合格,即解除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鹰潭市人事考试网和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布。本方案由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七)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701-6464485
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01-6440388
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701-6275311
附件3:2016年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doc
附件4: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一六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参考书目.doc
附件8:招聘艺术类教师(舞蹈、表演)专业技能测试方法.doc
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