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初试
初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初试设定最低分数线,初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不低于最低分数线的实有人数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4、面试
面试按照岗位分类进行讲课,主要考察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教学思想、专业知识等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其中音乐、体育学科分讲课和技能测试两部分,讲课及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40%和60%。面试设立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不低于最低分数线的实有人数进入笔试。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5、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新课改及素质教育等相关知识。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