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士及以上学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学科与教师资格证学科一致;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