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第一批考察、体检通知
按照《2016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2016年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第一批考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
(一)《公告》相关规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进行比较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二)考察、体检的岗位及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2016年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具体人员为附件1中“1:1入围”一栏填写“是”的人员。
二、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三、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人员于8月4日(周四)上午6:30前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体检人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和体检费380元(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到高青县教育局(高青县城青城路65号)门口集合。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并遵守体检须知(见附件3)。
2.体检人员下载打印体检人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在集合时交工作人员。
3.除特殊情况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此次聘用资格。
5.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件
1.2016年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xls
2.体检人员基本情况表.doc
3.体检须知.doc
高青县教育局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