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广东省育才幼儿院二院创办于1954年,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属的事业单位,是一所寄宿制的幼儿园。现有在托幼儿七百多人,教职员工一百多人。1999年被省教育厅评为广东省一级幼儿园,2006年被广州市教委评为广州示范性幼儿园。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共5个(教师岗位4个,会计岗位1个)。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专业基础扎实,具备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专任教师能承担相应的教学和课程建设工作)。
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见下表)。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广东省政策和本院规定的薪酬待遇。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范围
各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生。
五、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2年5月28日—2012年5月30日。邮寄方式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将资料寄达广东省育才幼儿院二院,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资料:
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身份证、资格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或邮寄的方式报名(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
地点:广东省育才幼儿院二院办公室;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东路26号之四;邮政编码:510080;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20-87305742。
(二)资格审核
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由我院对应聘者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者,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我院将发出考试通知。
(三)考试
1、考试人数:按通过资格审核的实有人数确定考试人数。
2、考试时间:笔试及面试安排同一天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范围
应聘幼儿教师岗位:
(1)笔试:幼儿教育教学理论;
(2)面试:
①技能技巧:口头表达能力、乐器、唱歌、跳舞及其他特长展示;
②教学活动组织:自选幼儿教育任一领域及年龄段(科学、数学、语言、音乐、美术等)活动内容,组织10分钟的幼儿教学活动;
③英语口语:语音语感、日常对话。
应聘体育专任教师岗位:
(1)笔试:体育教育教学理论;
(2)面试:
①技能技巧:口头表达能力、体育特长展示;
②教学活动组织:组织10分钟的幼儿体育教学活动;
③英语口语:语音语感、日常对话。
应聘会计岗位:
(1)笔试:财务专业知识;
(2)面试:
①回答问题:会计工作的认识等;
②实操:财务技能技巧。
4、考试办法
幼儿园成立笔试、面试评审小组,由院领导、人事和职能部门人员组成,人数为奇数,不少于7人。
应聘教师岗位:
考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笔试占总成绩的30%;面试占总成绩的70%(其中技能技巧成绩占30%,教学活动组织成绩占30%,英语口语成绩占10%)。面试及笔试成绩合计得出考试总分,总分60分以上为合格,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应聘会计岗位:
考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笔试占总成绩的30%;面试占总成绩的70%(其中回答问题成绩占40%,实操成绩占60%);面试及笔试成绩合计得出考试总分,总分60分以上为合格,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5、考试当天需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考试成绩公布时间及方式:
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在考试后10天内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gdrst.gov.cn)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程序及标准均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六、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省人社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它问题的说明
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广东省育才幼儿院二院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