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报名为现场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时提供下列材料:
(1)《金沙县2016年公开招募乡村幼儿园志愿者报名登记表》一份(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填写完整并打印)。
(2)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并提供原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1张贴报名表左上相片框内,另3张贴在报名表指定的位置)。
报名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笔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金沙县教育局抽派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人员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材料,按照规定的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招募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募资格。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9月17日上午9﹕00—11:30开始。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相关教育教学知识和技能,学前教育学、学前儿童心理学、学前卫生学以及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本次笔试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和复习资料。
考生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五)体检
根据招募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体检对象。如体检均合格,选岗时无弃权人员,则组织对末位并列的应募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成绩高的为招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招募,所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体检标准按照《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募人员负责。
(六)选岗
体检合格人员,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组织选岗。如在规定时间不参加选岗的,作弃权处理,并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签订协议
选定岗位后,由志愿者本人与县教育局签订《乡村幼儿园志愿者服务协议书》,到服务乡(镇、街道)报到。志愿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服务资格。
五、政策待遇
本次招募的金沙县2016年乡村幼儿园志愿者享受以下待遇。
(一)生活补贴。志愿者在服务期间每人每月由县财政给予2000元生活补贴,并统一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具体缴纳数额及个人分担比例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服务期间满后被正式招考录(聘)用到金沙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的,参加本次志愿服务期可计算工龄。
(三)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如需终止服务的,必须征得有关单位同意。擅自离岗离职的,以后不予出具任何证明。
六、纪律监督
招募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725276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7-7221239(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857-7229441(县纪委)
0857-7221874(县委组织部)
七、组织领导
成立金沙县2016年乡村幼儿园志愿者招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局,负责本次招募的具体工作。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金沙县2016年公开招募乡村幼儿园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2、金沙县2016年公开招募乡村幼儿园志愿者岗位一览表
金沙县2016年乡村幼儿园志愿者招募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8月25日
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2016年公开招募乡村幼儿园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2016年公开招募乡村幼儿园志愿者岗位一览表(37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