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逐步解决全县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提升教育水平,依据《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文件精神,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县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方正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方正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hrblss.gov.cn
方正县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hrbfz.gov.cn/
四、招聘对象
1.社会人员;
2.应届毕业生(2014年、2015年、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经国家教育部门认证,具有相应学历的海外留学人员;
4.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年龄30(含)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报名日期为准;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现役军人;
6.2017年及以后毕业生。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可在公告网站下载《方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后,参加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报名登记表一份(贴照片,另带4张近期1吋同版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或派遣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要提供服务期满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海外留学人员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有考生现场签定《诚信承诺书》。
本次考试考务费100元。特困大学生凭市、区、县(市)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方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免除考务费。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与报名合格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办理考务费退费,具体事宜请关注方正县政府门户网站或由招考部门电话通知。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9月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方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50办公室。
3.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
5.咨询电话:(0451)57116059。
6.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包括准考证的发放、公布考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体检与考核的时间地点等,方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均在方正县政府门户网以《通知》方式公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网站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7.政策加分。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
到农村基层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计算时限以报名日期为准)报考本次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