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永顺县教体局机关、县教育科学研究所及城镇学校公开遴选教师
工作方案
为解决城镇部分学校“大班额”问题,加快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合理流动,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现结合我县城镇各教体战线单位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28名在编教师(含2016年转正的特岗教师,工作未满5年的定向免费师范生除外)到县教体局机关、县教育科学研究所及城镇部分学校工作。具体遴选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向 琳
副组长:胡丕明 樊立传 彭南海 覃冬历 张中琪
王正光 吴若芳 刘朝晖
成 员:胡安泽 田庭椿 覃海云 马继业 朱书广
罗 源 张 诚 万成政 向绍富 肖玉蓉
李传胜 田太才
二、遴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本人申请,所在学校同意,自愿报名参考的原则。
三、遴选条件
1.遴选单位、岗位、岗位级别及人数。2016年我县计划公开遴选教师28名。具体遴选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6年永顺县教体局机关、县教育科学研究所及城镇学校公开遴选教师岗位情况统计表》(附件1)。
2.资格证照。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编制和岗位级别在小学且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报考幼儿教师必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且是学前教育专业。
3.报考人员岗位级别(其中,2015年职称晋升人员按晋升后的专业技术资格执行)原则上于招考岗位级别相吻合,低职不能高聘,高聘经本人同意后可以低聘。
4.有下列情形者,一律不予录取。
①近三年内年终考核不合格者;
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处罚期未满者;
③报名提供假材料者。
五、招考程序
(一)考试组织
为便于组织协调指导,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县教体局、相关学校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编办、人社对招考过程进行指导与监督。
(二)发布信息
县教育和体育局通过粘贴公告宣传栏、永顺教育网等多种形式发布招考信息。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永顺县教体局阳光服务中心(县教体局一楼)
3.报名方式:本次考试均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优惠加分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提交编制所在学校出示的近三年年终考核结论证明、现从教专业证明、岗位级别证明、学校工作时间证明等证明材料(学校盖章、校长签字)。同时,按要求填写《2016年永顺县教体局机关、县教育科学研究所及城镇学校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5.开考比例:招考计划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应达1:2的比例方能开考。
6.资格审查:县教育和体育局根据招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对当事人、学校校长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当事人参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已录取人员如有不符合条件的将退回原学校。
(三)考试
1.考试范围:本次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合卷,总分100分。专业知识为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总分的80%。综合知识为教育政策法律法规和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占总分的20%。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考试时间及地点:2016年8月23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23日下午4:00看考场),2016年8月24日(上午9:00-11:00)考试,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分值:综合总分105分(其中考试成绩100分,优惠加分5分)。优惠加分仅限于近5年(2011年9月至2016年7月)来在县教体局统一组织的中小学业务知识竞赛中获奖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在质量检测中获“教学能手”和“优秀班主任”称号的,加分规则如下:
(1)获“教学能手”或“优秀班主任”或“一等奖”的,一次加3分,每多以上其中任意一项加0.5分;每多一次“二等奖”加0.3分;每多一次“三等奖”加0.2分。
(2)未获“教学能手”或“优秀班主任”称号的,获“二等奖”加2分,每多一次加0.3分,每多一次“三等奖”加0.2分;获“三等奖”加1分,每多一次加0.2分。
优惠加分总分不超过5分。
4.成绩及录取情况公示:2016年8月25日。
5.查分:2016年8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3:30-5:30)。
六、录取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等额录取,如总成绩相同,则按优惠加分多者优先录取;若笔试成绩和优惠加分都相同,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笔试成绩、优惠加分和专业知识都相同,则加试该科专业知识,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加试总分为100分。同一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2.公布结果。公布招考结果,县教体局机关所招聘的3名教师按借调程序办理相关借用手续(编制关系不变);其余岗位录取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同时三年内不准提出调动申请。
七、考试纪律
1.严格组织纪律,禁止用任何不正当手段方式进行竞争,不得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各学校给报考教师签署证明时需认真审核,否则由此所产生的相关问题由所在单位承担。
2.考试工作人员要公正清廉,要杜绝不正之风,涉及到本人亲属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违纪者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6年县教体局机关、县教育科学研究所及部分城镇学校面向全县农村学校公开招考教师岗位职数统计表》
2.《2016年永顺县教体局机关、县教育科学研究所及城镇学校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
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6年8月18日
1.《2016年县教体局机关、县教育科学研究所及部分城镇学校面向全县农村学校公开招考教师岗位职数统计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