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阳谷县招聘聘用制教师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各学校教学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227名聘用制教师。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5年5月6日以后出生);
4.应聘职业中专、高中及初中教师岗位不限户籍;应聘小学、幼儿教师岗位限阳谷户籍(2016年5月6日前取得阳谷常住户口),夫妻一方具有阳谷常住户口的另一方可以应聘;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2016年阳谷县招聘聘用制教师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和网上初审
报名和网上初审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采集应聘人员信息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5月6日09:00—5月9日18:00
初审时间:2016年5月6日11:00—5月10日12:00
查询缴费时间:2016年5月7日09:00—5月10日18:00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阳谷教育信息网(http://www.yangguedu.com),如实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填写诚信承诺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
(三)网上初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期间的初审结果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值班,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四)网上缴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应聘。缴费成功人员于2016年5月23日—26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2016年阳谷县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阳谷县招聘聘用制教师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名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1.5倍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的,应聘人员如符合招聘条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教师岗位。
(五)信息采集:2016年5月24日— 26日,应聘人员本人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阳谷县第二实验中学餐厅楼三楼会议室,现场采集掌静脉和身份证信息。凡不按要求采集信息者,不得进入考场。
四、考试与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28日。幼儿学科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重点测试《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卫生学》、《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职业学校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其余学科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
(二)面试人选确定和资格审查
面试人选根据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阳谷县教育信息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取得面试人选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视为弃权。需提报的材料详见附件2《应聘须知》。
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报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幼儿教师岗位测试弹唱、舞蹈、绘画,音乐、美术教师岗位测试专业,其余岗位分学科采取现场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阳谷县教育信息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考核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进行考核体检,费用自理。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因放弃考核体检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单位委托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应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一年后转正定级;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七、其他
(一)通知附件与本通知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通知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635-6217239
阳谷县教育局
阳谷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6 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