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一中、二中、四中高中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占10%,专业知识为现行相应科目的高中阶段教材内容,占90%。
B: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各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
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时限120分钟。
⑤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耒阳教育网查询笔试成绩。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三天内,需要查分的考生可到市招聘办申请办理查分手续。查分范围仅限有无漏评、漏登,计分是否准确等。查分收费标准按省里有关规定执行。
2、面试
①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设立70分为面试最低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②面试方法:一中、二中、四中高中教师岗位上微型课的内容为相应学科高中二年级教材;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上微型课和实际操作的内容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相应学科教材。上微型课的时间为40分钟,其中准备(备课)为30分钟,上课10分钟。上微型课的总分为100分。实际操作以试题规定的内容及时间为准,实际操作总分为100分。
③面试时间地点: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实际操作时间、地点均在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耒阳教育网及耒阳市教育局院内公开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由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社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执行。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工作由市招聘办会同相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核若出现不合格的,由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耒阳教育网、耒阳市教育局院内公开栏公布。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
0734-4320590(教育局)
0734-4354019(人社局)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审批聘用
拟聘用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耒阳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招聘工作的主要资料和拟聘用对象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报耒阳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审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等有关手续。新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新聘人员必须在所聘学校服务5年以上,方可人事异动。
五、其他事项
1、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均在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耒阳教育网、耒阳市教育局院内公开栏公示。
2、公开招聘过程中面试、实际操作、体检、考核及调整、补充等事项通知,均在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耒阳教育网、耒阳市教育局院内公开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个人,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相关网站。因报考者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时参加招聘工作相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请报考者现场报名时留下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考试组织部门。如须要与报考者取得联系而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拟聘用人员在收到耒阳市教育局行政介绍信(调令)后15天内未到所聘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
5、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耒阳市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纪律要求
1、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等要真实准确齐全,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证件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纪处理。凡参考人员有作弊的,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准参加耒阳市教师公开招聘考试。
2、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办法》第六章“纪律与监督”中的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耒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一:2016年耒阳市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考岗位、职数一览表.doc
耒阳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