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区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体检公告
南岳区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面试工作已顺利结束,现将进入体检的名单和体检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体检名单
招聘岗位 |
准考证号 |
高中语文 |
122215 |
初中语文 |
082103 |
082114 | |
高中历史 |
131903 |
初中历史 |
091909 |
初中地理 |
111923 |
高中英语 |
141828 |
小学英语 |
061620 |
061708 | |
初中化学 |
102018 |
小学语数(女) |
010227 |
010206 | |
010821 | |
010711 | |
010717 | |
010615 | |
010421 | |
010306 | |
010606 | |
010412 | |
010804 | |
小学美术 |
041302 |
小学计算机 |
041309 |
初中音乐 |
041316 |
小学音乐 |
021117 |
021123 | |
小学体育 |
021127 |
031209 | |
031204 | |
小学语数(男) |
010520 |
010915 | |
010704 | |
010624 | |
010707 | |
010403 | |
010228 | |
010229 | |
010217 | |
010802 | |
010904 |
二、体检有关事宜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请体检考生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于8月17日早上7:00在南岳区教育局院内集合,统一乘车前往医院参加体检。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公开招聘专业教师的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组织实施。
(三)体检须知
1、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准时到达指定的地点参加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每人需交体检费300元(如需加试项目或复检,费用另缴)。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体检前空腹8-12小时,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在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遵守体检程序。
4、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
5、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逐项检查,体检时,不得大声喧哗,须保持体检现场秩序。
6、体检时,严禁考生与外界联系,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查处。
(四)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1、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的;
2、考生亲友尾随的;
3、扰乱体检医院秩序的;
4、以伪造证件、证明等手段取得体检资格的;
5、由他人代体检或代他人体检的;
6、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
(五)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南岳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职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南岳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