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宁市教育局2016年暑期城区学校教师选聘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组织领导
我校教师选聘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下设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领导小组:市教育局领导
工作小组:
组 长:李辉雄
副组长:刘漪、邹小青、邓鸿成、刘希鹏
成 员:各处室、各学科相关人员
二、 选聘计划(计划可据学校招生情况调整)
科目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其它 |
合计 |
人数 |
5 |
2 |
3 |
1 |
3 |
1 |
1 |
1 |
|
17人 |
三、 选聘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
2、专业对口原则
四、选聘条件
1、本市在编教师(含2013年的我市特岗教师),2014、2015年的我市特岗教师不得参加本次我校教师选聘。
2、国家任务对口专业全日制本科二批及其以上学历。
3、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
4、年龄35周岁以下。
5、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个别紧缺学科经局里同意可放宽报名条件)。
6、有高三教学经历的教师由学校向教育局申请放宽报名条件。
四、选聘程序
1、上报方案及发布选聘信息。
在常宁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2、报名
时间:7月30日—8月8日8:00
地点:常宁市实验高级中学办公室(教学楼一楼)
要求:凭原单位意见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及两张照片。
联系电话:李校长:7733733刘书记15273408389
3、资格审查
交验学历证、高中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单位签署“同意参考”或“同意调出”意见表
4、笔试
时间:8月10日9:00-11:00
内容:相应学科专业知识,难度相当于高考水平
5、试教
时间:8月10日下午
6、公示及汇总上报:参加试教人员按笔试成绩50%,试教成绩50%,计入总分。教师选聘实行“三榜定案”,即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试教人员名单、试教成绩、综合总成绩及排名。被选聘的教师由我校统一上报教育局,经教育局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常宁市实验高中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