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青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含职业高中、幼儿园)教师体检考察递补公告
因报考幼儿教师岗位座位号为“2016010224”号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根据《2016年青阳县公开招聘职业高中和幼儿教师公告》规定,递补座位号为“2016010410”号考生为体检、考察对象。现将体检和考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办理体检确认手续。请体检对象于8月11日(上班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专业测试通知书和2张网络报名(职高、幼儿园为现场报名)时所提交的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到青阳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九华西路285号四楼,联系电话:0566-5021343)办理体检确认手续,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考生须知》和《体检考生注意事项》等体检工作材料。
如体检对象委托他人办理体检确认手续,须出示委托函,携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不按规定时间办理体检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体检标准。按照新修订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三、体检时间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
四、体检合格的按规定进行考察。
招聘岗位体检或考察人选出现缺额的,按规定在同岗位中依次等额递补。
附件1:体检考生须知
附件2:体检考生注意事项
青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