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紧缺学科教师公告
按照《安徽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切实控制和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问题的通知》(皖教秘〔2016〕42号)要求,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3〕10号)有关规定,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紧缺学科教师,现就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取;坚持统一规范、各负其责,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名称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小学紧缺学科教师42名,具体招聘岗位见《固镇县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人员范围
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为具有小学教师资格以上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6)我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今年招聘的)不得应聘小学教师职位。
四、招聘方式
我县自行统一组织本次各项招聘工作。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报批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招聘公告,通过固镇县人民政府网、固镇县人事人才信息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和时间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为固镇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zhen.gov.cn/)友情链接《固镇县人事人才信息》。报名时间从2016年8月17日8:00至8月21日18:00止。
报考人员登录固镇人民政府网友情链接《固镇县人事人才信息》(以后招聘信息均在该网站进行发布)进行报名,在网上阅知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固镇县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紧缺学科教师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资格复审时如发现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取消面试资格。招聘期间,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按照学科分组报名,不报到具体学校。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初审
由县教体局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确认。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16年8月22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经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初审或未通过初审的,在2016年8月22日18:00之前可以修改信息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需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考试费用的支付工具。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8月23日17∶00之前在网上按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继续执行事业单位录用人员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45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岗位确认截止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低于2:1方符合开考条件。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计划。因比例不足而取消招聘的职位,于2016年8月24日在固镇人民政府网友情链接《固镇县人事人才信息》发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于8月24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将不再参加笔试,考务费退还本人。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再于2016年8月25日至8月26日,到固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投资大厦2楼)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报考人员于2016年8月26日9:00起登陆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