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2016年公开招考聘用教师简章
根据《新城区2016年公开招考聘用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100名编制外合同制教师,招聘计划详情请阅读《新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普通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1.已参加呼和浩特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未被录取但笔试成绩达到本次招聘最低分数线(见附件1:《新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普通岗位计划表》)的人员(已被录取人员可自愿报名)方可报考。
2.新城区教师招考聘用领导小组结合新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普通岗位计划,从自愿报名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在全市范围内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8日-8月19日(8:30—17:00)
(二)报名地点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教育局人事科4101室(成吉思汗大街新城区政府东附楼四楼)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所需材料:
(1)打印本人参加呼和浩特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的笔试成绩单(须达到所报考学科的报名最低分数线);
(2)打印填写《新城区2016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
(3)《呼和浩特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本人毕业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一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有效期至2017年6月);
(6)报考中学岗位的提供学士学位证或硕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新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考生诚信承诺书》一份(附件3);
(8)本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彩照二张。
2.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本次招聘考试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3.请各位符合条件的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履行报名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所缺名额将依次递补。
4.如果个别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根据报名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新城区教师招考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5.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其他相关事宜在本网站择期(8月22日—8月24日期间)公布。
(四)资格审查
新城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审查未通过者不予报名。资格审查结束,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在全市范围内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
资格审查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17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新城区2016年公开招考聘用教师简章》、《呼和浩特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和《新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普通岗位计划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