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名要求(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所有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二寸彩照4张、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籍档案之前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杭锦旗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自行下载打印)。以上报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本人须确保真实、准确,如有虚假行为,取消报考资格。
(2)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全旗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招聘岗位。
(三)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加权计算。
1.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学科专业知识按不同学科确定,均不指定教材。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分蒙、汉文试卷,汉授专业必须选用汉文试卷并用汉文作答;蒙授专业必须选用蒙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60%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通过杭锦之窗网站向社会公布,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中小学教师面试采取现场备课和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前抽签决定顺序并从教材中随机选课,选课后每人准备时间为60分钟左右,试讲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评委按照评分标准现场打分,满分为100分;(体育教师面试采取现场备课、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讲课占60分,技能测试占4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五)公布成绩
1.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2.考试总成绩在杭锦之窗网站上进行公布,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公布。
(六)体检与政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本次笔试与面试总成绩,由旗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招聘学科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聘用的人选。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学科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审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以上情况形成书面政审材料,报市人社局备案。报考人员应在5日内提交政审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政审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1.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杭锦之窗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违反纪律者,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限为7日。
举报电话:杭锦旗人社局:0477-6623944
杭锦旗教育局:0477-6622159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所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此次招聘教师,须在我旗教育系统服务期满五年,服务期间不准脱产考研、不得离开教育一线或调离我旗教育系统,否则予以辞退。
五、其他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公开招考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杭锦之窗网站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三)本方案由杭锦旗人社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杭锦旗人社局:0477-6623944
杭锦旗教育局:0477-6622159
附件:《杭锦旗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