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兴安盟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改报及补报岗位的公告
各位考生:
2016年兴安盟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已基本结束。按招聘简章规定,现将改报、补报岗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资格审核,部分岗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开考(见附表1);部分岗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由“项目人员”岗位,调整新增加为一般岗位(见附表2)。
二、报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应聘人员(已缴费确认报名的)如符合未被取消及调整新增加的岗位招聘范围和应聘条件,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
三、应聘人员如符合附表2所列调整新增加岗位的招聘范围和应聘条件(不包括已经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补报。
四、改报、补报从2016年8月3日上午9时开始,到2016年8月5日下午5时止。改报的考生经审核通过的不需再缴费,未通过可退费;补报的考生审核通过后应在报名现场及时缴费。请改报、补报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本次招聘考试报名网站填报并打印改报、补报报名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各旗县市报名地点现场报名,逾期不候。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见《2016年兴安盟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招聘简章》。
特此公告。
附表:1、《取消开考岗位一览表》
2、《调整新增加岗位一览表》
兴安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