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兴安盟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核有关事项的公告
各位考生:
按照《2016年兴安盟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招聘简章》及有关规定,2014、2015年度招聘的特岗教师及近几年盟和旗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并纳入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可以应聘符合报名条件的2016年兴安盟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管档单位应为考生提供档案,用人单位应为考生出具同意考试证明材料。
经研究,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聘者学籍档案审核时间截止于8月12日,逾期不能提供,取消面试资格。
上述人员因未能及时提供档案及同意报考证明未报上名的,要在8月1日下午5点前到各旗县市报名地点现场报名,逾期不候。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见《2016年兴安盟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招聘简章》。
特此公告。
兴安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