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泰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是符合《2016年新泰市公开招聘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的要求,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有工作单位的和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或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报考人员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审核。
4、专科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是否需要提交学位证书?
专科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不需要提交学位证书,只需提交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能否按已取得的学历应聘?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按已取得的学历应聘。如:专科升本科,现本科在读,不能应聘;本科考上研究生,现研究生在读,不能应聘。
6、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应聘?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
7、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是否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定向岗位,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8、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定向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市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地在泰安(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除外),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4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3年、2014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的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报考的;2015年度服役期满退伍,符合泰安市直及各县市区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可以报考“定向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9、填写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1) 应聘人员在仔细阅读并理解《2016年新泰市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及《2016年新泰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的要求后,再通过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进行网上报名。
(2)个人信息要填写完整、真实、准确,个人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4)没有工作单位的填“无”,有工作单位的要写明单位全称。报考定向岗位的要写明类型、服务地等详细信息,如“2013年村官,新泰市某镇某村”、“2012年三支一扶,新泰市某乡某所”、“2013年服务西部计划,某省某市某县某乡某村(学校)”、“2015年泰安市直(新泰市)退役大学生士兵”。
(4)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必须是1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并且与进入面试后资格审查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照片,否则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5)教师资格证种类填写:职业学校、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必须与证书一致。
(6)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报考高中语文岗位,“岗位名称”填写高中语文教师,“岗位代码”填写“3001”,“报考单位”填写对应的招聘单位,例如“山东省新泰市第一中学”。 “是否服从调剂”一栏必须填写“是”或“否”。
10、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在资格审查通知规定的时间,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2016年新泰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岗位不要求学位证书除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职业学校专业课除外)。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016年应届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签字盖章)。同意报考介绍信的时间应在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如不能按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视为自动放弃。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符合“定向岗位”招聘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在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时,还应携带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通知书(或报到证)原件、复印件,以及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三支一扶”大学生须出具《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上述各类证明材料须由出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1、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修改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修改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12、如何缴费?减免考务费如何办理?
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可以通过网络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为:2016年8月9日11:00—8月14日16:00。此次招聘笔试考务费不实行现场缴费,请应聘人员务必使用网络缴费形式进行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请应聘人员注意:一旦缴费成功,概不退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16年8月12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市教育局政工科(新泰市青云路961号)办理减免手续。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13、何时打印报名材料以及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人员于2016年8月9日11:00—8月14日16:00下载打印《2016年新泰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6年8月18日14:00—8月21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14、应聘人员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料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15、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能否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16、是否有指定的辅导用书和辅导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