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学教育质量,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文件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安阳县决定面向社会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0名,其中,普通高中教师20名,职业中专专业课教师10名,偏远乡镇小学教师20名。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专业、人数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安阳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相一致或相近;
(5)报考职业中专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相一致,限报专业见附件1;
(6)报考偏远乡镇小学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安阳县范围内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专学历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报考;
(7)报考英语学科岗位需具备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报考语文学科岗位需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8)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职业中专教师、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职教师且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9)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受党纪政纪或校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6年8月3日在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阳县政府网、河南省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5日至9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安阳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安阳市解放大道东段106号)。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按招聘单位分学科(专业)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需提供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在职人员报名另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章的《报名介绍信》),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符合报名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还应提供《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和县人社局“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推荐介绍信。
以上证件、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经资格审查后留复印件一份。并如实填写《安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缴纳报名考务费(笔试)60元,现场采集人像。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将相应核减该招聘岗位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已取消了岗位的考生,可改报其它岗位或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安阳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退回报名费。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资格。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于2016年8月12日—13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缴费收据到原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为应聘者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阶段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领取时,请仔细核对有关信息是否与个人原始报名表所报考单位、岗位等信息一致,如有误,请当场告知人员纠正。否则,将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