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科目笔试。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所列的知识内容。卷面满分100分。
2、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内容为招考岗位所涉及的学科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3、面试。报考英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的进行教学基本技能测试,报考职教师资岗位的进行专业知识和实训等相关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三)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以岗位计算,实际缴费成功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特殊岗位,经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放宽到2:1)方能开考。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于笔试前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以及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江教育网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后涉及报考者所缴纳的考务费用,通过现场在通江县教育局退回。
(四)公共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2年6月20日(具体时间和详细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于2012年6月21日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江教育网上公布。
(五)加分
参加国家和省组织实施的各类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组织、人社、教育、共青团)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在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中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已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务于2012年6月19日18:3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团委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通江县教育局。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资格复审
报考中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和职教师资岗位的,按照进入专业科目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折合后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专业科目笔试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资格复审)。
报考其余教师岗位的,按照进入专业科目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2:1的比例,根据考生折合后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专业科目笔试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资格复审)。
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12年6月22日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江教育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012年6月23日至6月24日在通江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本人《报考信息表》两份(贴上照片)、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和其它相关证书、文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入资格复审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缴纳专业科目笔试考务费50元/人,领取《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
特别提示:
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参加资格复审时需出具本人学生证及就读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历(学位)、专业、是否师范类及教师资格等情况证明。
参加资格复审者,未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完整提供相关真实材料的或凡提供材料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取消专业科目考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而出现的缺额,按加分后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报考对象参加资格复审。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递补资格复审者,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报考者在招聘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联系电话号码留错、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专业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12年6 月27日(具体时间和详细地点以《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为准)。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按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于2012年6月28日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江教育网上公布。
(八)面试
报考中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和职教师资岗位的,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于2012年6月30日18:00前在通江县教育局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按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面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九)查分
考生对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有质疑的,可于2012年6月21日18:00前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通江县教育局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受理。查分结果6月22日公布。
考生对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有质疑的,可于2012年6月28日18:00前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通江县教育局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受理。查分结果6月29日公布。
考生参加公共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面试的考试总成绩于2012年7月5日前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江教育网上一并公布。
五、体检
(一)确定体检对象。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人员名单2012年7月5日前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江教育网公布。
(二)体检标准。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三)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可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应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岗位缺额,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江教育网公示7天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查,考核考查合格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拟聘用人员,待毕业后签订聘用合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拟聘用人员若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不报到上班、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三)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结束后,工作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盛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执行相关回避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对违反考试、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聘考试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江教育网予以公告。
本公告由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江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7224001
通江县教育局:(0827)7221566
查询网址: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scbz.hrss.gov.cn
通江教育网http://www.sctjedu.net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