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8月1日-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2、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1312室(淮安市迎宾大道8号)。
二、查验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
1、《资格复审登记表》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如实填写《资格复审登记表》一份,并按《公告》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2、学历、学位材料
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除有特别说明的以外,均须在2016年7月14日之前取得。
考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原件和复印件无误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原件退还考生,复印件留下备查。其中: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A、学历、学位符合岗位条件。学历证书必须在资格复审现场登录教育部“学信网”验证,网址是http://www.chsi.com.cn。(考生可提前做好帐号注册准备)
B、学历证书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所载明的专业,须与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专业、以及《2016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2016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要求的专业一致。
为防止有的考生提供假文凭和填报虚假信息,如有考生学历证书丢失的,须按教育部第21号令提供《学历证明书》,否则资格复审不合格。学位证书丢失的,须出具学校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除有特别说明的以外,均须在2016年7月14日之前取得。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不按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将取消入围下一轮资格。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