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6〕107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6〕108号)文件精神和《安顺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安顺市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安市教通〔2016〕35号)规定,为顺利完成我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计划任务,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目标和任务
1.通过实施国家、县“特岗计划”,解决我县农村教师数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2.2016年,全县安排“特岗计划”30名,其中国家“特岗计划”24名;县“特岗计划”6名。
国家计划分中小学岗位,县“特岗计划”均为幼儿园岗位,具体学科及定点学校见《镇宁自治县2016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学科及定点学校分配表》(附件)。
二、原则和要求
1.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的原则。
2.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3.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含村小、教学点)。
4.“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期为三年,聘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管理。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学前教育本科和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学前教育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非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学前教育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以上国家级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的考生其在校学习的课程至少有一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县级“特岗计划”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均为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国家、县报考人员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在本县招聘,报名者必须是本县(不含黄果树风景名胜区,下同)户籍(应往届毕业生入学前必须是本县户籍,非本县生源的毕业生必须是2015年12月31日前落户本县);若某学科本县户籍生源不足,可从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生中补录,但不受理直接报名。
在编教师(含2013、2014、2015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四、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按下列程序统一实施: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安顺市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特岗教师报名表》。另外,在贵州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页面有关栏目下载、打印《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见附表3)并填写。有关资讯可关注贵州教育网微信号gzsedu。
面试、录取等相关信息可登录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和安顺教育信息网公示公告栏内查询(http://jyj.anshun.gov.cn)。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6年5月5-10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6年5月11-12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在本阶段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安顺市教育局报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教师资格证。鉴于我省每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当年7月中旬才结束,考生(应、往届)可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书(非师范专业)、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但要求岗前培训时须提供相关教师资格证。
(3)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6)已婚人员须提供乡镇计生部门出具并经县级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签章认可的计划生育证明。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建立报考档案。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6年5月14-15日。
面试地点:市教育局确定。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市教育局拟定。
体检时间:2016年5月17-19日。市教育局按国家、县级“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2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市教育局指定的医院进行。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被录取者(含“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我县签订聘任合同。“硕师计划”研究生在签订聘任合同时,须提交“现场审核确认”时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的“硕师计划”研究生,视为放弃“特岗计划”和“硕师计划”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含“硕师计划”研究生)在岗前培训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5月25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和“特岗计划”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于5月27日后在贵州教育网和安顺教育网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6年5月28-30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6年5月31-6月1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安顺市教育局报名。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级特岗计划教师的,须提供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也可以提供入学前原始户口簿)。
(2)相应教师资格证。鉴于我省每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当年7月中旬才结束,考生(应、往届)可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书(非师范专业)、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但要求岗前培训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