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阳朔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根据《2016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人〔2016〕11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2016年我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
一、面试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和用人机制,在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进行。通过面试进一步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本素质和适应职位要求的能力,确保择优选择人才。
二、面试对象
参加2016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以及报考乡镇学校岗位且报考数未超过1:3免笔试的,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
具体参加2016年度阳朔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见公告附件。
三、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时间、地点
领取面试通知书:各面试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于2016年7月13、14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18:00)阳朔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时间:2016年7月15日(星期五)全天。
面试地点:阳朔县阳朔中学(阳朔县观莲路)
2016年度阳朔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进入面试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016年度阳朔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形式及赋分
根据招考职位特点要求,面试形式为说课面试,学前教育面试时增加简笔画技能测试内容。说课面试进行量化评分,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本考场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面试方法及范围
(一)说课面试方法:
1.考生到相应的面试考场候考室抽取面试序号,抽签后考生不允许离开候考室。
2.引导员根据考生面试序号依次引导考生进入备考室,先抽取说课面试课题,独立备考30分钟(学前教育考生备考时间为40分钟,含增加10分钟进行简笔画技能测试的时间);然后进入说课考场进行说课面试。(只允许带现场书写的说课稿进入考场)
3.说课面试题在面试前由专家组制定,同一职位说课内容一致。命题阶段实行封闭管理,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说课面试范围:以阳朔县现在中小学、幼儿园所用教材为准,教材、教参等由面试单位向考生提供。
六、面试工作程序
面试考点设有5个面试小组,设立考点考务办公室、考生休息室,每个面试小组分别设立候考室、备考室、说课面试考场等,实行封闭式管理。
(一)根据招考职位特点共分为5个面试小组:
1.第一组:负责高中生物、数学、历史教师;
2.第二组:负责兴坪镇中心校学前教育教师;
3.第三组:负责阳朔镇中心校学前教育教师;
4.第四组:负责普益乡中心校、福利镇中心幼儿园、金宝乡中心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
5.第五组:负责白沙镇中心幼儿园、葡萄镇中心幼儿园、高田镇中心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
每组考场设考官7人,计分员1人,核分员1人,监督(计时)员1人。考官由本学科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从考官库随机抽取,同时坚持与考生有亲属关系人员回避制度)。
(二)说课面试程序:
考生在候考室按自己抽取的面试顺序号依序进入备考室进行备考,备考时间为30分钟(学前教育考生备考时间增加10分钟进行简笔画技能测试);备考结束后,由引导员带入考场进行说课面试(考生只能带现场书写的说课稿。考生进入考场时只能通报面试序号,不准通报个人姓名,违者按0分处理;通报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等个人信息按扣3分处理。),说课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结束后,考生自行回到考生休息室等候通告面试成绩。
(三)说课面试的评分规则
说课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评分采取百分制。说课面试结束后,每位考官根据考生面试情况,参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其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
计分方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对考生面试成绩在90份以上或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必须在评分表中说明具体理由。考生面试成绩经现场计分员、核分员、监督(计时)员核算后,交主考官审核签字生效。
七、成绩公布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的确定
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说课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需达60分以上的才能进入考核程序,其中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70分以上才能进入体检及考核程序。
考核人选确定:按照同一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采取加试方式进行,以加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程序。
面试结束后,按照设岗数1:1的比例安排体检和考核,体检和考核时间及安排详见公告或通知(在公布面试成绩时,同时公告体检及考核通知);体检办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进行体检。体检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依次按分数从高到低递补体检和考核人员。
八、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2016年度阳朔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九、面试纪律
(一)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阳朔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面试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面试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所有参与面试工作的考官、命题人员和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⒈考生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面试资格的;
⒉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作弊的;
⒊面试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面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⒋面试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⒌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等相关规定,考生在面试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等处理。
(五)严格按公开招聘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开展面试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阳朔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阳朔县教育局 联系人:明良斌 0773-8811115
阳朔县教育局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