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编办,各有关高等学校: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部署,为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2016年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义教特岗”)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中职特岗”)。为做好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义教特岗。面向全区91个县(市、区)设岗,计划招聘农村中小学特岗教师6800名。具体各设岗县(市、区)分学科(专业)岗位招聘计划详见《2016年“义教特岗”教师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中职特岗。面向全区19个县(市、区)设岗,计划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110名。具体各设岗县(市、区)分学科(专业)岗位招聘计划详见《2016年“中职特岗”教师招聘计划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义教特岗”招聘对象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报名者必须属于以下三类人员中的一类。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少量紧缺专业全日制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学科)。
(2)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6年6月1日后出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往届本科毕业生。
(3)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6年6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学科)。
3. 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初中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相同或相近;应聘小学岗位的考生,没有对应专业岗位的考生,按文理科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报考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学科一致。
4.对已取得2016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27名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有关政策要求,招聘为2016年特岗教师。
5.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在三年聘期内不再列入招聘范围。
6.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中职特岗”招聘对象条件。
1.热爱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胜任相应的教学工作。
2.报名者必须属于以下三类人员中的一类。
(1)普通高校职业技术师范类专业及其他专业的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具有一定教育教学或企业(行业)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6年6月1日以后)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企业人员,或者是在相关行业领域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特殊技能的“能工巧匠”,同等条件下优先,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
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三、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广西毕业生就业网(网址:www.gxbys.com),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
1.报名时间:6月12日—21日。
2.资格审查:各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资格审查工作于6月22日17:30前完成。
3.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县(市、区)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已与设岗县(市、区)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必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在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