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兰溪市教育局第二批人才引进紧缺教师补充公告
2016年7月28日我局发布《2016年兰溪市教育局第二批人才引进及紧缺教师招聘公告》,实施人才引进及招聘部分紧缺专业教师。因部分岗位报名人员不足,现根据编制空缺及实际情况,决定调整报名资格条件,再次公开招聘农村初中语文教师2名。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兰溪市《关于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紧缺学科教师岗位
农村初中语文教师2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2.年龄35周岁以内(有省级教育教学业务或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36周岁,计算截止到报名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的全日制师范类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生;
②获得过校级三等奖学金以上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生;
③“211”院校第一批录取的全日制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生;
④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的在职中学语文教师。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8月16日止。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报名,考生将报名资料原件拍照后随报名信息表发至邮箱:820698092@qq.com,在资格初审获得确认后有效。
3.报名资料:报名时提供身份证、户口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信息表、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获奖及荣誉证书。在职教师需提供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4.咨询方式:可工作日工作时间前往兰溪市教育局人事科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579—888211278882112813375793379
四、招聘程序
1.招聘按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的程序进行。
2.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达到招聘职位计划数2倍及以上的,需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和面试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3.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不足招聘职位计划数2倍的,只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录用资格,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4.经考察、体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办理相应手续。
五、其他事项
1.人才引进和紧缺教师招聘不受招考比例限制,本市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可报名,金华市范围内在职教师报名需提供当地教育局同意报考的证明。
2.聘用人员纳入招聘单位的事业编制,并实行聘用制。
3.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录用公务员、当兵入伍、上级选调、高校入学等特殊情况除外)。
4.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兰溪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579-88891752。
附件1:报名信息表
兰溪市教育局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