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兰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首批)
根据我市教育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2015年我市首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65名,现将本次招聘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
1.2015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户籍不限。
2.兰溪籍201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学历和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户籍不限)。
3.音乐、体育专业及职业教育专业教师招聘范围扩大至非师范类毕业生。
4.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教师招聘对象、范围见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在校表现好。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
3.身体健康。
4.师范类毕业生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毕业生录用后,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任职资格。
三、招聘岗位(65个)
(一)中学教师招聘岗位(14个)
学 科 |
语文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社会 |
职 数 |
5 |
2 |
3 |
1 |
3 |
中学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不含小教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上述聘用岗位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录用,录用后由教育局统一调配。
注: ①教育学、心理学专业毕业生可参加语文学科岗位的应聘;政治、历史专业可参加社会学科岗位的应聘。 ②专业大类按教育部高教司《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教育部学位办《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审核。
(二)小学教师招聘岗位(46个) | ||||||||
学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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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科学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
定点学校 |
游埠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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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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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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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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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小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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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渔小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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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亭学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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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小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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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牌小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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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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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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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埠小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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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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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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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义小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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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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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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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溪小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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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马涧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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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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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横木小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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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社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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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 |
| |
白沙小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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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阁小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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墩头小学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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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埠小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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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溪小学 |
1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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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定点学校合计 |
10 |
7 |
2 |
2 |
2 |
2 |
2 | |
其他学校 |
5 |
3 |
|
2 |
4(含中学) |
3(含中学) |
2 | |
合计 |
15 |
10 |
2 |
4 |
6 |
5 |
4 |
小学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上述聘用岗位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录用。录用后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择取其他学校(其他学校为教师交流后填补空缺的学校或城区学校)和定点学校,若聘用人员不足,将缩减本次招聘岗位数和相应增加下一次面向社会招聘数。
注: = 1 \* GB3 \* MERGEFORMAT ①教育学、心理学、人文教育专业毕业生可报语文学科。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专业毕业生可参加科学学科岗位的应聘。 = 2 \* GB3 \* MERGEFORMAT ②专业大类按教育部高教司《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教育部学位办《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审核。
(三)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招聘岗位及要求(5个)
学校 |
岗位 |
学历 |
专业 |
备注 |
曙光 学校 |
特殊教育2名 |
专科及以上 |
特殊教育 |
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户籍不限。 |
兰溪市职教中心(职业中专、技工学校) |
电子商务专业教师1名 |
本科及以上 |
电子商务 |
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户籍不限。 |
数控实训指导教师1名 |
大专及以上 |
数控、机械类 |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3年以上实训指导经历;具有数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户籍不限。 | |
车工实训指导教师1名 |
大专及以上 |
机械类 |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3年以上实训指导经历;具有车工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户籍不限。 |
注: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招聘办法
(一)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自愿报名。
(二)应聘者参加招聘考试。
1.报考音乐(中小学考试内容相同,可同时兼报)、体育(中小学考试内容相同,可同时兼报)、美术、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教师岗位的考试分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两部分进行。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和作文。音乐、美术、职业教育教师专业能力测试内容为专业技能,体育、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能力测试内容为专业教学能力。根据笔试成绩加奖励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专业能力测试对象,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成绩分别按占60%和4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分(100分)。
2. 报考其他专业的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考试(省教育考试院不提供命题的科目另行组织命题)。考试以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分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分别按占70%和3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分(100分)。考试说明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上发布的“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说明”中的相应考试说明,小学科学学科专业知识参照初中科学进行考试。报考人员未参加兰溪考点考试的,作缺考处理。
(三)录用办法
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3:1(招聘职位数3人及以上的按2:1)的,按各岗位招聘数,根据考试总分加奖励加分累计得分,结合考核(主要考核在校表现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聘用。报名人数少于3:1(招聘职位数3人及以上的按2:1)的,核减相应的招聘人数,按核减后的招聘数,根据考试总分加奖励加分累计得分,结合考核(主要考核在校表现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聘用。
累计得分相同,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考试总分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笔试成绩也相同,按专业知识从高分到低分聘用;专业知识又相同,通过面试从高分到低分聘用。
(四)奖励加分
1.获省优秀毕业生加8分;
2.获校级优秀毕业生加1分;
3.奖学金加分:国家奖学金(不含励志奖学金)加1.5分,一等奖学金加1分,二等奖学金加0.5分,三等奖学金加0.2分,一学年加一次,必须提供原始证书或文件。
(五)体检
按聘用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有不合格者,依次递补符合录用条件者。
(六)考察
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不宜聘用为教师的不予录用,依次递补符合录用条件者。
(七)初步聘用人员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五、签约聘用
被录用人员应在录用结果公示期满后3天内与市教育局签约,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缺额人数不再替补。被录用并已签约人员应于2015年8月1日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聘用处理。未能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录用后一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毕业生予以解聘。
六、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2日~3月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兰溪市教育局(兰溪市云山路大寺前78号)。
3.报名手续:考生按照报考条件、职位要求、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范围对口报名,本科生允许报考小学岗位,小教本科只允许报考小学岗位学科。
报名时请带:
①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和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奖励加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③师范生身份证明1份(二级学院或学校部门证明无效)(证明可放宽到4月10日前补齐,否则不予认可);
④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⑤历届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政府或派出所无违法违纪证明;
⑥报名考务费111元。
4.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一周内,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在兰溪教育网(www.lxedu.org)上公示。
七、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确定,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安排(浙江省考试院网址:www.zjzs.net),考试时间约4月中旬。考试地点在兰溪教育网上公布。准考证于2015年4月10日由本人携身份证到兰溪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代领的,须带代领人员的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领书(外地考生可在考前1天领取)。
因报名人数不足而核减的招聘数,在下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时增补。
未尽事宜,由兰溪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有关招聘信息均在兰溪教育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兰溪市教育局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