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毕节市宗教事务执法队伍建设,团结、引导广大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积极投身于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和发展,切实为试验区经济社会建设营造一个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环境。根据《毕节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实施办法》,经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为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民宗委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招聘简章在毕节市政府网以及毕节市民宗委网站上公开发布招考信息。发布时间为2014年1月13日——2014年1月19日。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人员,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毕业时必须按时取得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没有按时达到招考职位资格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1月6日前出生)35岁以下(1979年1月6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3.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截至2014年1月6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和“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5.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且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7.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1月20日--2014年1月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毕节市政府行政中心A栋(102)市民宗委会议室,联系人:钱 飞 杨 帆。不设网上报名。
联系电话:0857-8223178
(三)报名事宜
1.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或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报名时参加资格初审需提交的资料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统计从业资格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3.根据贵州省财政、物价部门规定,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缴纳100元考试考务费。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市民宗委负责进行。如实际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的比例,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取消,对已报考的考生办理退费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市民宗委负责制作并发放笔试准考证。
5.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4年2月20日--21日。
6.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毕节市政府行政中心A栋(102)毕节市民宗委会议室。
五、考试
考试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第五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指导下进行。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主要测试民族宗教理论及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百分制,占招聘总成绩的50%;面试总成绩占招聘总成绩的50%。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和招聘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考试形式:闭卷考试(不指定用书)。
考试时间:2014年2月22日
上午:09:30——11:30
考试地点:考场设在毕节市,具体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14年3月8日上午09:30开始面试。
考生须于当日上午09:00之前到达面试候考室报到。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面试地点:考场设在毕节市,具体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成绩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不在递补。
血压、视力两个项目的检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简章发布地址: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shiyebian.net/)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毕节市民宗委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一)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二)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考察不合格,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取消资格后职位不在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
5.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情况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八、聘用
1.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毕业时必须按时取得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没有按时达到招考职位资格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2.经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合格者,由市民宗委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后,报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3.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视为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待遇按有关规定办理。
九、纪律与监督
1.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考工作人员在履行相关职责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考工作公正、公平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2.本次招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人事部门监督指导,同时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的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
十、未尽事宜由市民宗委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7-8223178
监督电话:0857-8220028、8223781
附:《2014年毕节市民宗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rar》
201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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