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加挂“泰安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查中心”的牌子。承担资质(授权、核准)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监督(含制造、安装、维修、改造)检验、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锅炉大气污染物测试、危险化学品金属常压容器和常压罐车检验检测、节能检测、委托检验等工作。承担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分析与应急处置、风险监测等安全监察的技术支撑工作,提供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相关的技术服务,提供特种设备双体系技术服务。承担在用特种设备安全性能与质量评价,产(商)品继续使用性能与条件评价、政府委托产(商)品安全检查等工作。承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开展特种设备领域的科研、标准化研究工作。负责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日常运行技术保障工作。承担应急培训、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保障、特种设备宣传教育等公益性工作。
现有正高级职称10人、副高级职称31人,硕士以上人员44人,检验师119人项,III无损检测人员19人项,注册安全工程师9人,安全评价师7人。
实验室面积4487平方米,拥有国际先进仪器设备897台套,建有焊接、无损检测、锅炉介质、力学性能、起重机械、电梯与电气、金属监督与寿命评估等7个实验室。目前拥有省级中心3家:焊接与无损检测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山东省物料搬运设备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山东省压力管道元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泰安市市级技术平台2家:泰安市特种设备数字化重点实验室、泰安市特种设备产业技术研究院。
近几年,我院科技成果丰硕,共承担及参与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37项,获得省部级奖项3项,获得授权专利51项,参与制修订标准21项,发表论文200余篇。
现招聘编制外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根据泰安市有关政策可以转为编制内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人员,有科技成果及专业技能人员优先。
(四)具有特种设备或无损检测检验资质优先。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检验检测工作需要,如无恐高症、无密闭空间恐惧症、不对粉尘过敏等。
二、专业要求
材料科学与工程(金属材料方向)、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无损检测、控制科学与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特种设备方向)、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等相关专业。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投送简历(报名)、初审、面试、聘用等程序。
(一)个人报名
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检验资质、荣誉证书、科技成果证书等材料扫描后发电子邮件至tjy6136577@163.com。在校生发送简历、成绩单、荣誉证书即可。
(二)单位初审
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符合性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联系安排面试,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由我院组织进行,根据情况采取现场面试或视频面试形式。面试根据事业单位特点采取答辩形式,主要对应试人员进行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以及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测试,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
(四)聘用
面试通过后,签订五年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三、聘用人员待遇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工资参照泰安市事业单位现行工资标准执行,具体工资面议。承担科研项目均有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