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档案馆(北京教育博物馆)为北京市教委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为志鉴编研、档案管理及编研、教育博物馆建设等。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开展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社会人员须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四)应届毕业生须为北京生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院校的2024届毕业生以及2023届、2022届未落实就业单位且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生。
(五)岗位任职条件中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指1994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照此执行。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
因本单位无法解决北京户籍落户,请各位考生结合自身实际谨慎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4日9:00至2024年5月22日17: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网上考核确认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考试报名系统(https://register.jobgov.com/promptlogin/08dc5f8c-23f8-49c5-8d5f-3f80bbd594ba,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操作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简历不可修改。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本次公招所有报考资格。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截止后,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对考生网上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审核。考生请于2024年5月23日9:00-17:00,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最终资格审核结果。
3.确认考核资格。请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考生在2024年5月24日9:00至17:00,登陆“报名系统”查看笔试通知,并注意报名信息中所留的电子邮箱中的笔试通知的邮件,请按照要求进行操作确认。未按期确认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考核形式、时间
(一)考核形式
1.本单位对确认考核的考生进行综合专业考核。第一阶段为综合能力笔试,第二阶段为专业能力面试,两阶段成绩独立计算。综合专业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第一阶段笔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专业考核成绩;第二阶段面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专业考核成绩。综合专业考核成绩即为应聘人员最终成绩。
2.综合能力笔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专业能力面试人选。根据成绩排名,按照1:5的比例进行面试
3.面试人员达不到1:5比例的,可按实际入围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二)笔试安排
1.笔试为综合知识测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考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笔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考试地点及成绩公布,后续通过“报名系统”公示。
(三)面试安排
1.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成绩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者,视为面试不通过,综合专业考核成绩不合格。
2.截至面试前一天,已确定的面试人员因故放弃或因故取消面试资格的,可以从同一岗位笔试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3.面试阶段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主要以邮件的形式通知,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优先关注报名时所用邮箱,查阅通知并及时回复。对于各环节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考察、体检
综合专业考核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照1: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并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一)资格复审
复审所需材料包括:
社会人员:
1.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后的《报名表》;
2.本人户口簿(或户口卡)和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如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
应届毕业生:
1.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后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
3.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成绩单和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如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
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考察、体检
通过查阅档案等形式,组织专人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人事档案等。体检标准参照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以上各环节如有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由本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后,决定是否根据该岗位综合专业考核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考察情况和阅档、政审、体检结果,由单位研究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用人员信息将以适当方式面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二)聘用及待遇
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国家、北京市和市教委有关规定执行,享受北京市事业编制待遇。
七、其他说明
(一)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邮件等联系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调档及接收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于本次招聘全过程,考生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本单位对资格审核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四)此次公开招聘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如遇其他特殊情况,将适时予以调整,并以适当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八、联系方式
(一)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东玖大厦B座802室
邮政编码:100061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老师
招考咨询电话:010-8719437218610310040
咨询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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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档案馆(北京教育博物馆)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