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批准,鹰潭市第一中学2012年拟面向华东师范大学2012届本科或硕士毕业生招聘高中教师8名,招聘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市编办、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和学校负责同志组成,赴部属师范院校招聘组成员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编办、教育局各1人,学校2人。
二、招聘岗位及对象
1、岗位: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地理、生物和政治各1人,共8人。
2、对象:华东师范大学本部2012届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类)及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须提供办理教师资格证的依据。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招聘资格: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有精神病史的;在校受过学校处分;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通过相关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提前15天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校就业推荐表、自荐书到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并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三)资格审查
考生所在高校初审报考人员的资格,确定参加应聘的面试学生名单。
(四)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由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工作技能,考试分三步进行。
1、初审。招聘小组到相关高校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从中每科选定侯选对象3名以上参加笔试,否则取消该职位。
2、笔试。内容为高考模拟题,试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应控制在试卷满分60%以上,前三名进入试教。
3、试教。在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某一所重点高中(示范高中)试教,试教内容为当地高二现行上课内容,试教时间30分钟。课后须交试教教案一份。试教成绩最低分数线控制在满分60%以上。
(五)录取须知
(1)笔试和试教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累计计算总分,考试成绩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示栏公示。
(2)初审、笔试和试教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至少在鹰潭市一中服务五年。
(六)应聘须知
(1)应聘人员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和通讯工具进入笔试考场。
(2)试教顺序抽签确定。
(3)同等条件下硕士生优先聘用。
(七)体检
招聘办公室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试教成绩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人选。体检在当地进行,合格人员名单张贴公示。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五、聘用和享受待遇
经考核合格人员,签订就业协议,聘用人员凭报到证和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办理上编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享受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六、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招聘方案批准后到笔试前。
2、报名地点:根据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安排
3、联系电话:0701—6229260 0701—6221343
七、招聘费用
由招聘单位负责解决。
八、监督投诉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01—6440388
市监察局:0701—6440720 市编办:0701——2182802
市教育局:0701—6229125
九、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