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人员招聘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经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国有红星林场是经河源市编委批准成立、隶属河源市林业局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由市财政核拨。河源市国有红星林场位于龙川县佗城镇,下设4个工区,最远的东坑工区距离县城24公里,距离佗城镇镇府16公里。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林场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工作;组织开展林场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林场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及管理;负责林场林地、林权管理;做好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配合森林公安查处破坏国有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案件工作;做好林场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工作;做好林区公路的建设养护和其他相关基础设施修缮工作。
二、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一)招聘岗位名称和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职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职责 |
招聘条件 |
河
源
市
国
有
红
星
林
场
|
管理岗位九级1 |
1 |
在林场工区主要从事野外巡山护林和巡山执法等工作 |
30周岁以下,男性,大专以上学历,法学专业,具有1年以上林业基层工作经历。 |
管理岗位九级2 |
1 |
在林场工区主要从事野外植树造林、森林资源管护等工作 |
30周岁以下,男性,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具有1年以上林业工作经历。 | |
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1 |
1 |
在林场工区主要从事野外营林生产、验收和林业专业技术指导等工作 |
30周岁以下,男性,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林学、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等专业。 | |
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2 |
1 |
在林场主要从事会计兼植树造林、森林资源管护和资料汇总上报等工作 |
3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会计专业,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1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 |
(二)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届、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
2.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5.管理岗位1、2和专业技术岗位1需长期单人从事野外作业。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4年1月15日—2014年1月17日。
(二)报名地点:河源市林业局人事科(河源市穗香街5号)。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相片2张,填写并递交报名登记表(可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下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领取准考证。每位报名者只可报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和在相关单位连续缴交1年以上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的社保凭证原件。报名工作由市林业局组织。相关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将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
五、考试方式和范围、考试时间和地点、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一)考试方式和范围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2.笔试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笔试命题和评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关机构实施。笔试工作由市林业局组织实施。
3.面试。
面试题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关机构命制。面试工作由市林业局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见准考证
地点:河源市林业局
2.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河源市林业局
(三)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
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各招聘职位的拟聘人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考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考试人数确定。
(四)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最终成绩。
(五)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1.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考生面试完毕后立即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最终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用人单位组织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七、聘用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二)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0762—3378595。
八、需要说明的其它内容
拟聘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调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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