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统计工作的需要,凤阳街决定公开招聘2名统计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有志从事统计工作,能热心为企业服务;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有一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5、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6、同等条件下,具有财务和统计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7、广州市常住居民,本地户籍或已办理居住证。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方式:2014年1月2日至2014年1月8日在街道范围内20处张贴招聘公告,并在海珠区公众信息站内公告。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1月2日至2014 年 1月8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00-5:00 周六、日休息)。
2、报名地点:凤阳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泰沙路555号505室 ;联系电话:84075182;联系人:李嘉华)。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失业证、毕业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1张。符合条件的须填写《凤阳街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
三、考试及体检
1、笔试:考察公文写作、电脑基础知识、统计知识,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评面试对象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气质。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笔试、面试时间:初定为1月10日上午,笔试时间:1月10日上午9:00-10:00、面试时间:10:30-11:30(届时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3、体检
对笔试和面试的总分由高至低取前2名进行常规入职的体检,费用自理。
四、录用手续和待遇
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
合同期薪金构成:基本工资 1550 元/月,岗位补贴 750 元/月,加班补贴 500 元/月,绩效工资 500 元/月。
购买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凤阳街道办事处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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