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聘用制)采编、经营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1.采编岗位1人。
2.营销岗位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30周岁(有多年相关工作经验、获得省级以上新闻奖、具有记者或编辑中级职称可适当放宽);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乱纪行为及不良记录;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工作安排;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采编岗位: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等相关专业;
(3)热爱新闻工作,文字功底扎实;
(4)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敬业精神。
2.营销岗位: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新闻传播学类、经济学类、广告类、艺术类等相关专业;
(3)文字功底扎实;
(4)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敬业精神;
(5)有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媒体营销工作经验,熟悉《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者优先;有活动策划和执行、音视频拍摄和制作经验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将报名表及有关证件材料扫描打包发送至防城港市广播电视台办公室邮箱:fcgsgbdstb@163.com,联系电话:0770-6101868。
3.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防城港市广播电视台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如现已从业者,还要提供工作证明)、作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等证明材料,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彩照1张。
报名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考核对象,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核后确定聘用人选。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聘用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公示后,对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七)待遇
待遇面议,根据学历、相关资格证等按本台规定确定工资待遇,并享受五险、工会福利、伙食补助等,年终视考核结果给予一定的绩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