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科人才梯队建设,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吸引更多优秀的高层次人才,集聚一支优秀高端人才、学科带头人和专业骨干队伍。现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第七师医院1994年12月建院,是一所集医、教、研、康复、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下辖10家医共体分院,承担着七师及奎屯金三角地区50多万人民群众的医疗救治和康复任务。医院医疗建筑面积8.5万平方米,医院实际开放床位700余张,设有临床科室27个,医技科室10个,职能部门10个。现有在岗人员810人,其中医疗技术人员695人,本科及以上学历450人;执业医生216人,执业护士350人;高级职称91人,中级职称230人。
医院拥有顶尖的医疗影像及微创诊疗设备,含西门子320排双源及GE750宝石在内的高端CT3台,高端核磁共振设备2台,具备卓越的图像质量和快速的扫描速度。飞利浦FD20大型综合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全数字DR设备、数字胃肠机,口腔全景机、乳腺钼靶机等专用设备,价值过亿元。医院可常规性开展胸腔镜、心内介入等为代表的微创技术和具有专科特色的三、四级手术,在本地区处于领先水平。
第七师医院是国家级爱婴医院、国家标准版“胸痛中心”“房颤中心”“心衰中心”。医院心血管内科为省级重点专科,骨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普外科为兵团重点专科培育对象,妇产科、神经内科、消化肾病科等21个科室为师重点专科,医院先后建成普外科、骨科加速康复病房(ERAS),呼吸与急危重症医学科通过国家PCCM规范化建设评审。2023年我院胸痛中心、房颤中心、心衰中心通过国家标准版再认证,成为金三角地区首家也是唯一一家通过三大中心认证的医疗机构。
第七师医院曾先后被评为全国敬老文明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全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优秀团队、全国职业道德“百佳班组”、“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兵团优质服务示范医院、“兵团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兵团文明单位”、中国医务工作及中华诚信服务十佳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引才原则
坚持以战略目标和重大需求为导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聘德才兼备、自愿投身七师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高层次人才。
三、引才范围及岗位
第七师医院2024年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36名。引进岗位表详见附件第七师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
四、引才对象和条件
(一)引才对象
学科带头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银龄人员等。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3.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较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6.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引才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引才待遇
(一)人才津贴
1.临床医学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医疗专家;申报国家级科研课题结题并获奖的主持人。①购房补助40万元;②每月人才津贴12000元,执行期限为3年。
2.临床医学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职称的医疗专业技术人才。①购房补助30万元;②每月人才津贴8000元,执行期限为3年。
3.临床医学类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医疗专业技术人员。①购房补助25万元;②每月人才津贴4000元,执行期限为3年。
4.临床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月人才津贴3000元,执行期限为3年。
5.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享受每月人才津贴3000元,执行期限为3年。
(二)薪酬待遇
1.学科带头人。医院每年根据学科发展建设需要,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引进岗位。可享受相应购房补贴、人才津贴、工资和绩效,年收入40万元左右。
2.银龄人才。可享受人才津贴,采取“逐月+年度考核评定”相结合的方式发放,年收入20万元左右。
3.高层次人才。医院每年根据学科发展建设需要,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引进岗位。可享受相应购房补贴、人才津贴、工资和绩效,年收入15万元-30万元左右。
六、引才程序
1.应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者将个人电子简历(附相关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2082620652@qq.com)。邮件和附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现场报名:应聘者将个人简历(要求同上)递交至第七师医院人力资源部。
(1)个人简历(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所有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和任职证明)
(2)承担的科研项目、发表的论文目录、专利、获奖成果等材料;
2.资格审核。医院人才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以公开形式进行公布。
3.面谈面试。根据人才的实际情况,开展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面谈或面试,重点了解应聘人员能力素质、岗位匹配度、专业特长、求职意愿等。
4.高层次人才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方式,最终确定引进意见。
引进人才公告和引才待遇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引才专线:0992-72511290992-7251095
联系人:胡老师李老师
医院地址:新疆奎屯市北京东路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