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芦城体育运动技术学校是北京市体育局直属公益一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北京和国家培养、输送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完成国内外重大竞技体育比赛任务。学校位于大兴区黄村镇芦城南口。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运动员岗3名(运动员岗)
(二)医研科体能教练岗1名(专业技术岗12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健康标准;
3.热爱体育事业;
4.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的公开招聘和各级重大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1.男子曲棍球队运动员1名(运动员岗):
(1)面向北京生源中专应届毕业生;
(2)具有3年以上专业队训练经历并取得过全国青年比赛冠军;
(3)年龄:2004年1月1日后出生。
2.自行车队男子运动员2名(运动员岗):
(1)面向北京生源中专应届毕业生;
(2)具有3年以上专业队训练经历并取得专项一级运动员证书;
(3)年龄:2004年1月1日后出生。
3.医研科体能教练岗1名(专业技术12级):
(1)2023年应届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2)运动训练、体育教学、体育等相关专业毕业;
(3)具有运动队指导实践经历,能够长期随队外出训练或比赛;
(4)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进京条件,在校期间所修科目成绩无补考记录,就读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博士研究生出生日期应是1988年11月17日后,硕士研究生出生日期应是1993年11月17日后。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初审确认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3日至11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芦城南,北京市芦城体育运动技术学校办公楼三层人事科(317房间)。
3.报名所需材料:
(1)《北京市芦城体育运动技术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本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本人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两张;
(7)所报岗位要求的相关运动等级、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毕业生成绩单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将在北京市体育局官网进行通知,准予参加笔试或专项能力测试。
(二)考试方式:
医研科体能教练岗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运动员岗采取专项能力测试的办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情见北京市体育局官网)。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和与聘用岗位相关的知识及综合能力等。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市体育局官网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全程录像。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拟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形象仪表等方面,满分为100分。面试全程录像。
3.医研科体能教练岗合格分数线: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考察人选。
4.专项能力测试:专项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考察人选。专项能力测试全程录像。
(三)岗位递补:因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3的,可从该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但最多不超过1:3的比例(笔试成绩并列的除外)。
(四)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以综合成绩确定名次,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公布综合成绩:面试和专项能力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体育局官网公布面试及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六)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综合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分数公布3天内向我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七)考察: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核实其经历及学历,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
(八)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于未参加体检或未通过体检的,不予聘用,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担。
(九)公示报批:
1.根据笔试、面试、专项能力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体育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经公示无异议的,我单位将有关材料报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核准、调入和备案手续。经批准后,我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应按照我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在30天内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我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四、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须协助我单位办理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月东刘文星
联系电话:010-6122901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