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高素质人才支撑引领作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经研究决定,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引进40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岗位
1.引进对象。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部分重点院校本科毕业生。
2.引进岗位。具体岗位见《丹江口市2023年度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国家承认的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2024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应于资格复审时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不能在上述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具备引进资格;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学历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以及受到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受到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
5.丹江口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6.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一)管理方式。引进人才人事关系隶属丹江口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引进人才与丹江口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5年),直接入编,落实编制实名制。按照“集中管理、分头使用,双向选择、人岗相适”的原则,实行派驻式的办法,统一选派到全市各事业单位及相关岗位培养使用。即:引进人员的个人档案、工资关系、人事关系由丹江口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管理;具体工作岗位由丹江口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根据各单位提出的用人申请,结合引进人才的专业特长,提出派驻意见并按程序研究后,确定派驻方案。派驻期间,具体工作由所驻单位安排、日常管理由所驻单位负责,市委组织部(人才办)每年对派驻人才工作成效进行考核。
(二)工资待遇。引进人才全部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并按国家规定落实事业单位相关待遇,由财政全额保障。
(三)住房补贴。在丹就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在丹购房的,分别给予12万元、8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在丹租房的,分别给予不超过6000元、4000元一人一年的补贴,连续补贴三年。
(四)生活补贴。给予在丹就业的博士8万元一人一年、硕士研究生5万元一人一年生活补贴,连续发放三年。
(五)其他政策。引进的人才,在服务期内,可以在市内同类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工作,可以参加丹江口市公务员职位的考录;对选派到市直各单位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职称评定上予以倾斜,在岗位聘任上不受岗位比例限制,在年度考核评优、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参加各类培训等方面优先考虑;在服务期内,分配、考录到市属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后,仍然继续享受人才引进的各项优惠政策。
(六)引进人才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辞职或离职的,个人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等处分的,应全额退回已发放的生活补贴。
四、引进方式和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核、择优选拔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丹江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网上报名,公开招聘考试注册报名的各环节,包括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证件、资料、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均在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rcdj.rzv5.com/完成。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0日上午9:00至2023年11月30日17:00,逾时不予受理。
3.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10日上午9:00至2023年12月1日17:00。资格审查网上进行,报名人员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3年12月1日上午9:00至2023年12月3日17: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有关要求。
①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引进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应聘人员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②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名人员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名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引进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报名资格或引进资格。
③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时要上传个人照片。
④报名成功后,报名人员须打印《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2),且本人签字,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使用。
⑤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单位:丹江口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719-5239200。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要求。资格复审采取线下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发布通知。不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2.岗位引进计划调剂。根据各岗位的报名和资格复审情况,对符合报考条件人数小于引进计划数的岗位,自动核减该岗位的引进计划,直至该岗位的引进计划数等于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对核减的岗位计划,市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可结合其他岗位报名和资格复审情况,对相关岗位的引进计划进行调剂,岗位计划调剂情况通过水都网予以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原则上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过多的岗位,将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引进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岗位的适应性。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前,通过水都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4.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确保引进人员的综合素质,设定面试成绩8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的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成绩发布。面试结束后,通过水都网发布考生面试成绩。
(四)体检、考察
按考生面试成绩,根据引进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全部纳入体检、考察范围。
1.体检。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引进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引进情形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引进单位可按引进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聘用管理
1.拟引进人员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并报市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通过水都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察等引进纪律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3.报到要求。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引进聘用资格。
五、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引进纪律的报名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其他
(一)本次公开引进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问题,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719-5211336。
(二)本次公开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引进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引进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由丹江口市委组织部(人才办)、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咨询电话:0719-5239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