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含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2名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现代农业技术、水利工程、测绘地理信息类专业(大专),土地资源管理、农业水利工程、土地整治工程、农业工程、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地理科学类、测绘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本职工作,有吃苦耐劳、乐于服务和甘于奉献的精神,学习能力强。
5.需要经常性野外工作,工作条件艰苦,加班较多,适宜男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在影响期内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含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含山县环峰镇太湖山北路国土大厦四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555-4334611。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毕业证书(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
④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照2张。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初步审核合格后,方可取得考试资格。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报名复印件材料不予退还,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和聘用全过程。
6.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考试: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要素,面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录人数1:1确定体检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费用自理。根据体检结果按照1:1确定考察人员,主要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如因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人员,按成绩顺延递补体检考察。如有录用人员在本次组织考试后离职,可按成绩顺延递补,组织相关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后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含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违反招聘规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综合考察合格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年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前1个月双方皆无异议后,续签劳动合同。
四、招聘人员待遇:招聘人员签订合同后,工资待遇按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人员待遇执行,并按人社部门规定办理相关保险。
五、有关事宜
(一)此次招聘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
(二)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工作人员无法联系报考者,从而错过考试等事项,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含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含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55-4334611
监督电话:县派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0555-4334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