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办理了城镇失业登记的昭通市户籍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人员;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五)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六)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二、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后勤服务岗2名。
(二)工作职责:从事创文创卫、文件收发、文印及其他日常业务工作。
三、岗位要求
(一)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熟悉电脑办公基本操作。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纪录和吸毒史,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四、福利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购买工伤保险。试用期满后购买养老、工伤、医疗、失业保险。薪资待遇为3000元/月(含保险),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在缴纳工会费后可同等享受工会会员福利。
五、用工期限
公益性岗位聘用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六、招聘程序
(一)公告。通过网络渠道公开发布招聘公告,详见:昭通市人民政府网站或“昭通人社”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求职人员通过邮箱投递报名资料。
(三)审核。招聘单位对求职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四)面试。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审核后的人员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昭通市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
七、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13日止。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请应聘者将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其他个人材料(如:荣誉证书、职业能力证书、残疾证等)扫描与《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一起打包后统一发送至邮箱:ztsfgw402@163.com。联系电话:0870-2131512。
八、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由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全程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监督电话:0870—2150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