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新闻出版广电系统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通告
为引进广播电视专业技术人才,切实缓解昭通市广电系统播音主持人才紧缺问题,根据《昭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实施意见(试行)》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昭通市新闻出版广电系统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昭通市人民广播电台1人,昭通市电视台3人,镇雄县广播电视台2人(招聘岗位详见昭通市新闻出版广电系统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人才简章)。
二、招聘条件、对象和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政治权利。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感。
(三)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2013年以来的毕业生;取得普通话一级乙等及其以上资格证书。
(四)身体健康。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发布通告。招聘通告在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统一发布。公开招聘通告面向社会发布15天以后开展招聘工作。
(二)组织报名。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从发布通告起至3月25日。
报名邮箱:ztgdjrsk@126.com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3月27日至29日。
报名地点:昭通市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科(昭阳区昭通大道广电中心9楼)。
联系电话:0870-2353815
3.报名人员根据岗位条件,每名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岗位一经确定,一律不得更改。
4.网络报名考生除通过邮箱填报《昭通市新闻出版广电系统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外,还必须在3月29日前向昭通市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科提交本人身份证、普通话资格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需有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免冠照3张。
5.现场报名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普通话资格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需有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免冠照3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三)资格审查认定。审查认定时间:3月30日。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牵头,组织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集中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公开招聘岗位数与考生报名人数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四)面试考核。凡报名者须参加面试,面试时间:3月31日;地点:昭通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昭阳区昭通大道广电中心10楼)。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现场播音主持能力,应变能力等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人员方能进入招录程序。面试工作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组织实施,在市纪委监察部门和市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面试内容及评分比例:
1.电视类:(报考市电视台和镇雄县广播电视台人员)
(1)文体播报(①消息②通讯、评论任选其一)25分
(2)节目现场策划与主持30分
(3)专业知识现场提问10分
(4)语言以外的特长展示(才艺展示))10分
(5)上镜播出(电视)25分
2.广播类(报考市广播电台人员)
(1)文体播报(①消息②通讯、评论任选其一)30分
(2)节目现场策划与主持40分
(3)专业知识现场提问15分
(4)语言以外的特长展示(才艺展示)15分
(五)组织政审和确定人选。面试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70分(含70分)以上,按岗位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作为本次公开招聘意向性聘(录)用人选。
(六)公示。确定拟聘人选后,将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成绩、拟聘单位、拟聘岗位等相关信息在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可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岗位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和毕业生就业协议在2017年4月28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体检。拟录(聘)用人员的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
(八)办理聘用手续。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分别提出公开招聘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照岗位招考条件进行审核后,办理录(聘)用手续。这次审核拟聘人员的学历证明必须为毕业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进行递补。
公开招聘人员录(聘)用手续办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前,新录(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再按规定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组织纪律
(一)凡已录用的人员,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故不到单位报到者,由公开招聘单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后,已录聘用人员必须在其聘用岗位服务3年以上,方可参加其他形式的公开招聘及选调考试,否则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引进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
(三)整个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严格参照《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昭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试行)〉和〈昭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昭人社发〔2015〕3号)进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昭通市新闻出版广电系统组织的招聘考试。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通告由昭通市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具体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已参加各类就业考试的人员可以参加本次招聘,但对取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和公务员考试拟录用资格的人员,本次招聘均不再录(聘)用。
(三)昭通市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科联系人,周嵘,联系电话:0870—2353815。
附件:1.昭通市新闻出版广电系统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人才简章
2.昭通市新闻出版广电系统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
昭通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1月18日
1.昭通市新闻出版广电系统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人才简章.doc
2.昭通市新闻出版广电系统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