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本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博士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招聘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
2、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7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应聘情形:博兴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2023年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并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11月7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硕博士7人,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23年博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博士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评议、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7日9:00—11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1月7日9:00—11月11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
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11月10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1月7日9:00—11月11日16︰00
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资格初审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
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三)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汇总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初审通过后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博兴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四、面试评议
报名工作结束后,将通过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发布面试评议公告,明确面试评议形式、时间、地点。
1、对于报名人数未超过20人的岗位,免于笔试,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选。
2、报名人数超过20人(含20人)的岗位,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初试。初试(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11月25日下午14:30-17:00,初试(笔试)地点、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等有关事项,将通过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发布,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初试(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主管机关根据招聘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初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达到初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选。初试成绩为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依据、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审查相关事项见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对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初试(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将在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等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考察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对考察合格的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对应聘人员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及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在考察体检环节出现空缺的,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要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内,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七、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招聘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543-2399676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