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同意,太湖县发改委所属事业单位(县发展和改革事务中心、县人防工程技术服务中心)面向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3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考试、择优选调。
二、选调岗位及数量
县发展和改革事务中心1名、县人防工程技术服务中心2名。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二)群众观念较强,群众工作水平较高,组织协调能力强。
(三)具有3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202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接受新事务能力强,善于学习。
(四)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87年10月以后出生)
(五)具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身份,科级以下职务。
(六)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不定等次、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等情况(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除外)。
(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不得报名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一)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工作程序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网络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连同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网络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前,逾期不再补报。网络报名指定邮箱:1543091448@qq.com;联系人:李卉,15005556123。报考者如实填写报考相关信息后,连同本人的身份证、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等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报名指定邮箱。在收到相关资料后,县发改委将会同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截止后,确认选调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计划数。
2.考试。只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分值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单位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
3.考察。按照拟选调职位数1:1的比例以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如出现成绩相同,则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相同,则以近三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多者优先,如考核等次相同,则工作年限时间长者优先。如以上原则仍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考察工作由县发改委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形成考察材料并提出意见报县发改委党组审核。考察对象缺额的,可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公示。综合考试成绩及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在县政府网站公示7天。
5.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调动手续,调入太湖县发改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
六、纪律要求
本次选调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选调考试、录用工作纪律的报考者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七、咨询监督电话
选调工作监督电话:4185596(驻财政局纪检组),咨询电话:4188332(县人社局)、4169223(县发改委办公室)。
附件:太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太湖县人社局太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日